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日前一位民眾問及房屋各起造人申請分別設立房屋稅籍者,應否課徵分割契稅?該分局表示,共同興建連棟式房屋,建築物使用執照未註明各起造人所屬之位置,嗣經全體起造人訂立協議書,申請分別設立房屋稅籍,應准免徵分割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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