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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民眾接獲行政執行處寄發地方稅滯納案件之「行政執行傳繳通知書」,行政執行滯納案款在2萬元以下,可於限繳期限內至OK、全家、統一、萊爾富等4家便利超商繳納。

  該局表示,爾來偶見超商店員利用代收稅款機會,私自侵占款項致民眾遭受莫名損害之不法情事。為保障個人權益,納稅人到便利超商繳納行政執行案款,務必要求店員除列印交易明細表外、繳款書收據各聯應加蓋店章,並開立手續費之統一發票。另傳繳通知書收據聯依規定應保存5年以作為稅款繳納之證明。

  納稅人對欠稅情況如有疑義,請洽該局稅務管理科欠稅執行股洽詢,電話:(089)231600轉分機248~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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