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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召開委員及諮詢委員聯席會議第11次會議

《賦稅》2009/2/17
  財政部表示: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賦改會)於98年2月17日召開委員及諮詢委員聯席會議第11次會議,邀請全體委員及諮詢委員參加,由召集人邱副院長正雄主持。本次會議就「金融商品課稅問題之檢討」及「營業稅相關問題之檢討」等2項議題提出期中報告,並進行討論。
  本次會議首先由黃教授耀輝就「金融商品課稅問題之檢討」提出報告,分析國內相關金融商品稅制的爭議與缺失,提出課稅建議。因本議題涉及金融市場發展,且對投資人影響甚大,與會委員及諮詢委員討論極為熱烈,其中有關投資型保單課稅問題,與會人士多數贊同基於租稅公平原則,並兼顧金融市場健全發展,投資型保單屬投資部分之利得宜納入課稅,並可採行分離課稅方式,以減少市場衝擊。惟對於應否訂定「適格標準」及其稅率應否比照其他投資工具適用10%或適用較低稅率,各界尚有不同意見;此外,亦有部分與會人員建議促產條例落日後,應繼續免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的證券交易稅,而指數型權證履約課稅問題,亦應一併納入研究等。經主席裁示,請研究團隊參考與會人員意見進一步研究後,再提會討論。
  本次會議接著由林教授世銘就「營業稅相關問題之檢討」提出期中報告,林教授指出我國自75年4月1日起實施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課稅制度迄今已滿22年,惟因時空環境變遷,各界迭有反映現行法規有不合時宜之處,林教授特針對政府機關應否課徵營業稅、向外國營利事業購買勞務課徵營業稅問題及科學工業公司進口機器設備應否繼續給予租稅優惠等9項較具爭議議題進行深入分析檢討,並提出初步結論與建議。針對此一議題的結論,與會人員多表贊同,並提供諸多寶貴意見,例如建議應將金融業課徵加值型營業稅問題納入研究範圍;研議營業稅稅率採行差別稅率的可行性等。經主席裁示請研究團隊參考與會人員意見再作修正。
  財政部說明,本次會議為期中報告的聯席會議,會中並未作成結論,上開各研究議題,將依主席裁示,做進一步研究後,再於適當時機提會討論。該部也特別澄清,本日提會討論的議題,均係依賦改會既定的期程進行研議,目的在建立符合現階段及未來發展需要的可長可久課稅制度,尚與解決短期景氣循環問題無關。該部同時感謝各研究團隊貢獻智慧,提出深入的研究報告,也感謝各位委員及諮詢委員鼎力支持及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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