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稅捐局表示,最近有民眾向稅捐局詢問,他所有的巷道用地土地,為何申請免徵地價稅被否准。經稅捐局查調資料發現,該土地係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所以無法免徵地價稅。
依據稅法規定:無償供公共使用之私有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全免。但屬於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不予免徵。  
  該局指出,建築法令有建蔽率、容積率的規定,其中建蔽率是規定基地面積與建築面積的比率關係,目的在維持建築基地內一定比率的空地面積,該空地稱為法定空地。法定空地的留設,純係為了維護優良的居住品質與環境空間,除可計入建蔽率外,對居民而言有潛藏的相對利益,因此,無償供公共使用之法定空地不能免徵地價稅。 但如為自用住宅用地,可申請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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