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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2009/3/5
台北關稅局表示,自本(98)年1月12日菸品健康福利捐調漲案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市面香菸價格隨之調升,同時旅客攜帶超量菸酒入境也有明顯增加之趨勢。為維護民眾自身權益,該局特別重申攜帶免稅菸酒之相關規定,以利旅客順利通關。
該局指出,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11條規定,入境旅客攜帶免稅菸酒數量,限酒類1公升(不限瓶數),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但以年滿20歲之成年為限。旅客如攜帶超逾免稅範圍之菸酒,應向海關誠實申報,並選擇經由紅線(應申報檯)通關;若超過酒類5公升(不限瓶數,但攜帶未開放進口之大陸地區酒類限量1公升),捲菸5條(1,000支)、雪茄125支或菸絲5磅等限量者,並應檢附財政部核發之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影本或財政部同意文件,始准報驗進口。換言之,旅客攜帶菸酒入境,除酒1公升、菸1條可免申報且免稅外,另酒4公升、菸4條應申報並完稅進口,超逾前開限量部分,另應檢附上開核准文件,否則不得進口,需辦理退運國外。
該局表示,旅客攜帶超量菸酒入境,匿未申報或規避檢查經查獲者,將依海關緝私條例論處。有明顯帶貨營利行為者,尚須依菸酒管理法規定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該局除籲請民眾遵守外,並請航空公司及免稅商店、旅行業等業者配合法令宣導,以免旅客觸法而權益受損。如民眾有任何疑問,可電洽該局稽查組免付費專線:0800-311-006,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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