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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時間:2009/3/12 下午 04:59:29     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

  內政部為避免替代役役男及其家屬未熟知國民年金保險相關法令,特別於內政部網站(www.moi.gov.tw/dsa/)設置相關訊息供查訊,並設置洽詢專線02-33437113、02-33437193。市府社會處配合內政部宣導分送宣導單張,並請替代役社會役服勤處所協助宣導所屬役男有關國民年金保險相關資訊。

  
國民年金保險採柔性強制納保方式辦理,年滿25歲役男如服替代役,服役期間即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成為被保險人,因替代役役男因不具現役軍人身份,並未參加軍人保險,故屬於國民年金保險納保範圍,需負擔繳費義務,並可享民年金保險保障。

  
替代役役男參加國民年金保險的好處包含:1.於國民年金保險(國保)加保期間,若發生身心障礙或死亡事故時,可請領身心障礙年金(符合資格者每月至少 4,000元)、喪葬給付(目前為86,400元)及遺屬年金(每月至少3,000元)。2.於年滿65歲時,因曾有國保年資,自可請領國保老年年金給付。3.國保年資與勞保年資可併計,使未來所領身障(失能)與老年年金給付額度更高。4.服役期間同時享有替代役役男一般保險及國民年金保險雙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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