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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苦民所苦,經濟部於今(22)日宣布今(98)年度之夏月電價實施期間減少1個月,亦即夏月電價僅實施至8月底為止,9月份之電價將以非夏月電價計收,其適用對象為1,230萬戶之全體用戶。


  據經濟部估計,夏月電價實施期間減少1個月,各類用戶約可減少電費支出情形為:(1)表燈非營業用戶(住宅):以夏月每戶平均用電421度計算,約可減少電費支出146元;(2)低壓電力(如小型工廠、小商場):基本電費降幅26.7%,流動電費降幅2.8%-6.6%;高壓電力(如工廠、百貨公司) :基本電費降幅25.4%-26.1%,流動電費降幅3.5%-7.9%,而台電公司則預估將減少電費收入65~70億元。


  在減少用戶夏月用電電費支出的同時,經濟部為鼓勵民眾節約用電,同時推出「擴大電費折扣獎勵節能措施」,並將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其適用範圍由原來的住宅用戶及國中、小學校,擴大納入社區公共設施用電,其優惠折扣為:連續兩年用電零成長或負成長,且兩年節電率合計達20%以上之適用範圍內用戶,依當期省電比例,電費折扣由原95折、9折及8折之折扣擴大為9折、8折及7折。預估自98年7月至99年6月之節電度數將擴大為38億度,扣減電費數83億元,減少CO2排放量約239萬公噸。


  至於有關電價何時能夠調整,經濟部表示將依據立法院97年11月5日審查經濟部預算所作成之決議,每季檢討。目前國際部分燃料價格雖然有下降趨勢,但台電公司發電燃料成本因購煤時間不同,較國際價格仍有落後反映之情況,因此,98年第1季化石燃料發購電加權平均每度燃料成本,仍較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決議之對應價格高出9,至於第2季化石燃料發購電成本,則預定於7月份召開會議檢討。


  再者,為協助產業因應全球景氣衰退,經濟部另以責成台電公司對於製造業電力用戶實施「暫停計收停用期間之供電設備維持費措施」,實施期間自98年2月18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在2年內申請恢復用電者,其涵蓋實施期間部分免計收供電設備維持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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