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的H1N1新流感疫情仍在持續當中,對於11月中即將開打的新流感疫苗,民眾可到醫療機構施打,但是您可知道醫療機構因其設立類型不同,課稅方式也不一樣!

  南區國稅局表示,醫療機構一般可分為:診所、公(私)立醫院、醫療財團法人及醫療社團法人。醫療機構設有病房收治病人者為醫院,僅應門診者為診所;另外醫療財團法人係由捐助人捐助一定財產,除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外還要向法院辦理登記;而醫療社團法人,則是由社員出資成立,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設立,由於各種設立類型不同,因此產生不同的課稅方式,該局進一步說明如下:

  一、診所:私立診所的所得係以申請設立登記的負責醫師為課稅對象,但如果是屬聯合執業者,則按聯合執業之合約所載盈餘分配比例,核課其執行業務所得,該所得需併入個人綜合所得課稅

  二、公立醫院:公立醫院屬政府機關,依所得稅法規定,各級政府機關之各種所得免納所得稅;但公辦民營者,須視其委託經營之醫療機構類型課稅。

  三、私立醫院:私立醫院的所得不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而是像診所一樣以申請設立登記的負責醫師為課稅對象,屬於聯合執業的,則按聯合執業之合約所載盈餘分配比例核課執行業務所得,但受醫院聘任的醫師,因性質屬於聘僱關係,醫院給醫師之收入則是薪資所得而非執行業務所得。

  四、醫療財團法人:一般常見的「財團法人○○醫院」就屬於醫療財團法人,例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該法人屬於所得稅法規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如符合行政院發布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者,就醫療、藥品及病房收入等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所得課徵所得稅外,其餘像捐贈收入等非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所得則免納所得稅

  五、醫療社團法人:醫院名稱冠有「社團法人○○醫院」則屬於醫療社團法人,醫療社團法人與醫療財團法人雖然名稱類似,但是課稅方式就不一樣了,因醫療社團法人係由社員共同出資成立,其結餘款可按出資比例分配予社員,具有營利之性質,應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其收入不論是醫療收入或是捐款收入都要納入計算繳稅。

  該局提醒各醫療機構,若不熟稔稅捐法令規定,可逕向當地稽徵機關洽詢,以免申報錯誤損及自身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許股長
  聯絡電話:06-2298035
  彙總編號:981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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