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楊小姐來電詢問:「百貨公司專櫃廠商支付給百貨公司之週年慶贊助金,所取得的統一發票,是否可以申報扣抵銷項營業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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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事務所陳小姐詢問:其客戶是獨資組織之營利事業,負責人死亡是否要辦理清決算申報,其存貨及固定資產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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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取得小規模營利事業出具之普通收據,其全年累計金額以當年度經稽徵機關核定之製造費用及營業費用之總額千分之30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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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陳小姐來電詢問:已向國稅局申請核發「儲蓄免扣證」,新的年度是否須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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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信託行為受託人及代理申報業者,自99年1月1日起辦理扣繳業務,請確實依照財政部新頒訂99年度分離課稅所得扣繳憑單及各類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格式詳實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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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訊)北區國稅局表示,近年來發生勞工職業災害的事例常有所聞,為使職業災害死亡之勞工家屬或因職業災害受傷害的勞工,獲得慰助,紓緩其災後身心上的困頓,各級政府多有制定勞工職業災害慰助金補助制度,而該等慰助金核屬政府之贈與,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7款規定免納所得稅,所以不必列入當年度所得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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