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遺產稅案經行政法院判決確定,應追認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額,且其配偶於判決確定前死亡者,納稅義務人應於6個月內補申報屬於被繼承人配偶所有之請求權

《賦稅》2009/2/16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財政部日前發布函釋明定,被繼承人遺產稅案經行政法院判決確定應追認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額,其配偶於判決確定前死亡,該項屬於被繼承人配偶所有之請求權,納稅義務人應自稽徵機關就該被繼承人遺產稅案重為復查決定送達之日起6個月內,補申報該被繼承人配偶之遺產稅,稽徵機關並依稅捐稽徵法第22條規定起算該部分遺產稅之核課期間。

該局進一步表示,關於核課期間之起算,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2條規定,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者,自申報日起算;未在規定期間內申報繳納者,自規定申報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

該局表示,該局除主動輔導納稅義務人自動補報外,並呼籲納稅義務人如有該類案件,請自動補報,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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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稅》2009/2/16

(桃園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已依「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審查要點」規定,以專供研究發展單位研究用全新儀器設備之購置成本申報適用投資抵減稅款,若該等設備於購置之次日起三年內,有轉借、出租、轉售、退貨、報廢或變更原使用目的情形時,應向稅捐稽徵機關補繳已抵減之所得稅款並加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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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遺產及贈與稅法增修前後贈與稅免稅額及稅額計算

《賦稅》2009/2/16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於98年1月21日修正公布,依照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係於同年1月23日起生效,有關贈與稅部分,本次修正主要係將免稅額提高為220萬元,並改採單一稅率10﹪。
該局說明,由於遺產及贈與稅修正條文係於98年1月23日起適用,故贈與行為發生於生效日以後者才有修正後規定之適用,而贈與行為發生於98年1月22日以前仍應適用舊法規定。換言之,98年度之贈與,其稅額計算方式會因贈與行為發生於修正條文實施前後而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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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名義擔任轉投資公司董監事,領取之車馬費、酬勞金等報酬,不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賦稅》2009/2/16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業人詢問公司轉投資其他公司,持有被投資公司之多數股份,經股東會決議獲選為董事長,所領取之薪資、獎金、津貼等報酬是否應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該局說明,公司轉投資其他企業,所派之投資代表,經選任為董監事後,以公司名義領取之車馬費及董監事酬勞金,不屬營業稅課稅範圍,可免開統一發票,免繳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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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召開委員及諮詢委員聯席會議第11次會議

《賦稅》2009/2/17
  財政部表示: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賦改會)於98年2月17日召開委員及諮詢委員聯席會議第11次會議,邀請全體委員及諮詢委員參加,由召集人邱副院長正雄主持。本次會議就「金融商品課稅問題之檢討」及「營業稅相關問題之檢討」等2項議題提出期中報告,並進行討論。
  本次會議首先由黃教授耀輝就「金融商品課稅問題之檢討」提出報告,分析國內相關金融商品稅制的爭議與缺失,提出課稅建議。因本議題涉及金融市場發展,且對投資人影響甚大,與會委員及諮詢委員討論極為熱烈,其中有關投資型保單課稅問題,與會人士多數贊同基於租稅公平原則,並兼顧金融市場健全發展,投資型保單屬投資部分之利得宜納入課稅,並可採行分離課稅方式,以減少市場衝擊。惟對於應否訂定「適格標準」及其稅率應否比照其他投資工具適用10%或適用較低稅率,各界尚有不同意見;此外,亦有部分與會人員建議促產條例落日後,應繼續免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的證券交易稅,而指數型權證履約課稅問題,亦應一併納入研究等。經主席裁示,請研究團隊參考與會人員意見進一步研究後,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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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專利權之技術入股成本始可攤提

《賦稅》2009/2/17
在科技日新月異的產業環境下,公司為吸引技術人才,再創事業高峰,技術入股已成為近年來公司激勵員工,吸納人才的熱門管道。不過,公司如接受未取得專利權之技術作價投資換取的無形資產,在法律上沒有專利年限,因此其成本不可分年攤提。
  南部某家科技甲公司於93年初接受A君以「線性運動軸承」之專門技術作價6,000萬元為股本投資,甲公司因此於帳上認列無形資產6,000萬元,並自93年度起分20年攤提,甲公司於9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該項技術入股成本之攤提費用300萬元,南區國稅局查核認為該無形資產於取得時,並未取得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核發之專利權證明文件,只是一項專門技術,雖然該公司主張係於91年間與A君達成協議,以6,000萬元股份交換A君研發之「線性運動軸承」之權利,惟國稅局查明該無形資產係A君以專門技術作為取得甲公司股權之對價,將專利申請權讓與甲公司,而非讓與專利權,故無法適用所得稅法第60條有關計提攤折的規定,因此,核定剔除甲公司的攤提費用300萬元,補徵稅款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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