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打造車身廠商受託打造半拖車,如輪胎由客戶自行採購並由輪胎供應商在打造車身廠商處安裝者,其貨物稅完稅價格應按整車(含輪胎)價格計課貨物稅,並准予扣除輪胎已納之貨物稅。
目前分類:營業稅 (119)
- Jul 23 Thu 2009 10:45
打造車身廠商受託打造客戶提供輪胎之半拖車,應按整車計價課徵貨物稅
- Jul 09 Thu 2009 10:49
財政部放寬飼料免徵營業稅之範圍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9款規定,飼料免徵營業稅。上開飼料係指飼料管理法第3條所稱飼料;財政部並列舉飼料得認定適用免稅之情形。
- Jun 30 Tue 2009 14:52
營業人進用人才考試報名費收入,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桃園訊)六月,又見鳳凰花開,也是畢業生高唱驪歌時,即將有大批社會新鮮人投入職場。各大企業為招募員工,對外舉辦考試,其向考生收取與考試相關之報名費等收入,要不要課營業稅呢?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為鼓勵企業招募人才,促進就業,財政部日前發布行政命令,規定營業人為進用員工對外舉辦考試,所收取與考試相關之報名費、考試費等收入,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不用課營業稅,也沒有開立統一發票的問題。
- Jun 30 Tue 2009 14:45
國內甲營業人向國內乙營業人訂貨並指示乙營業人將貨物逕運國外,營業稅應如何處理?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業人來電詢問,國內甲營業人向國內乙供應商訂貨,並指定乙供應商以自己名義將貨物報關出口逕運至甲營業人指定之境外地區之交易型態,可否由乙供應商依出口報單金額申報銷售額,適用零稅率?
- Jun 30 Tue 2009 14:43
營利事業以個人或家庭之消費支出列報費用或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是否要處罰?
南區國稅局臺南縣分局表示,營利事業(或營業人)以個人或家庭之消費支出,列報費用或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如經稽徵機關查獲時,將分別依所得稅法及營業稅法相關規定補徵其營利事業所得稅或營業稅並處以漏稅罰。
- Jun 30 Tue 2009 14:42
公司贈送股東紀念品及支付員工的生日禮品、慰勞品等費用之進項稅額可否扣抵銷項稅額?
南區國稅局臺南縣分局表示,公司召開股東會,購置紀念品贈送股東,依據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贈送股東紀念品所取得的進項憑證;核屬與推展業務無關之餽贈,不得扣抵銷項稅額。另有關營業人支付員工康樂活動費用、員工旅行費用、員工生日禮品、員工因公受傷之慰勞品、員工婚喪喜慶之禮品、員工退休舉辦惜別茶會支付布置會場及茶點之費用等,均屬同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之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範疇,其進項稅額同樣是不可以扣抵銷項稅額。營業人若有以不得扣抵之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經查獲者除補稅外將處以罰鍰。
- Jun 26 Fri 2009 16:07
營業人酬勞員工交際應酬等無償移轉貨物應否視為銷售課徵營業稅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將貨物供作酬勞員工、交際應酬或捐贈等無償移轉他人者,雖無實質銷售收入,仍應注意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相關規定。
- Jun 24 Wed 2009 16:35
營業人採專櫃銷售貨物時,記得要先向當地國稅局申請核准,以免觸法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表示,邇來發現有營業人於大賣場中設置專櫃,並採專櫃方式銷售貨物,惟營業人未先向當地國稅局申請核准,即開立大賣場發票給予消費者,已涉及違章情事。
- Jun 24 Wed 2009 11:39
營業人發生銷貨退回或折讓之申報規定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後,發生銷貨退回或折讓情形時,所退還買受人之營業稅額如未於當期銷項稅額中申報扣減者,應如何處理呢?
- Jun 03 Wed 2009 10:25
最夯B2B-電子發票
您還在使用「手寫」開立統一發票或「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可知道還有最夯的「電子發票」!
- Jun 01 Mon 2009 10:28
不動產仲介業者收取仲介費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受託辦理仲介不動產物件買賣,當委託人為營業人時,其取得統一發票之進項稅額得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規定扣抵其銷項稅額,所以,委託之營業人會要求受託之仲介業者開立統一發票。但在委託人是個人的情況下,則常未索取發票,若不動產仲介業者又未主動開立,致有漏開情形;或雖已開發票,但申報時卻短報或漏報;另有業者雖未短漏報銷售額,但為規避稅負以無實際交易或依稅法規定不得扣抵之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藉以虛增進項稅額,逃漏營業稅。
該局說,不論是漏開發票或虛報進項稅額,一旦被查獲,除了將被追繳稅款外,依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將被按所漏稅額處1倍至10倍罰鍰,情況嚴重的話,國稅局並得停止其營業。
- May 23 Sat 2009 16:54
小規模營業人經營營業登記項目以外業務,應辦理變更登記,以免受罰
《賦稅》2009/5/22
南區國稅局表示,近日查核發現轄內小規模營業人○○商號,96年申請營業項目是食堂、麵店、小吃店,嗣後於97年1月起增加有女陪侍之特種飲食業,未依規定申請營業項目變更登記,於97年4月間被警察局臨檢當場查獲,通報國稅局以其未辦理變更登記而處以行為罰外,並按經營登記營業項目以外之其他業務銷售額,依有女陪侍之特種飲食業之稅率25%補徵營業稅,且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7款處以1至10倍之罰鍰。
- May 14 Thu 2009 09:42
營業人採專櫃銷售貨物,應取具專櫃貨物供應商之進貨統一發票列帳
- May 13 Wed 2009 16:49
額外給付的小費及服務費,是營業稅課徵範圍,依法應開立統一發票額外給付的小費及服務費,是營業稅課徵範圍,依法應開立統一發票
- May 07 Thu 2009 10:20
非百貨公司之營業人採專櫃型態經營符合一定條件者,得申請於結帳次日取具進貨發票列帳
《賦稅》2009/5/6
南區國稅局表示,以往財政部僅對採專櫃銷售貨物之百貨公司,發布函釋准予先開立銷貨發票,再依其與設櫃貨物供應商約定於每次結帳(算)之次日取具進貨統一發票列帳。惟考量商業交易型態已大幅變更,部分非「百貨公司」亦有採專櫃型態經營,為此財政部於98年3月19日發布台財稅字第09804521880號釋令,放寬先銷後進之適用範圍,明定營業人採專櫃型態經營者,在符合下列條件下,得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准適用於結帳(算)之次日取具進貨統一發票列帳之規定,不再僅於百貨公司:
- May 06 Wed 2009 15:32
營利事業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適用優惠之條件
您是經營零售業務且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的營利事業嗎?,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再一次提醒您,經營零售業務且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 發票的營利事業,同時符合下列規定者,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若屬適用擴大書面審核案件,其純益率標準得降低1﹪;非屬適用擴大書面審核案件,其所得額標準得降低2﹪:
- Apr 27 Mon 2009 11:56
汽車車體檢修工程一律免徵貨物稅
《賦稅》2009/4/24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已稅大客車換裝座椅變更座位數而未重新換裝車身或變更車型者,或汽車車體檢修,如未將車身之骨架全部拆除亦不變更車型者,屬修理車身性質免徵貨物稅。惟如將車身連骨架全部拆除,重新換裝車身者,依法應課徵貨物稅。
- Apr 27 Mon 2009 11:28
專營自行車出租業可按1﹪稅率查定課徵營業稅,免使用統一發票
《賦稅》2009/4/24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由於環保意識抬頭,為響應節能減碳運動,騎自行車逐漸形成一股風潮,因其兼具假日休閒與健身的功能,各地興起自行車出租熱。 該局說,為鼓勵推動以自行車作為交通工具,財政部日前發布函釋規定,自行車出租業之營業人,除經營其他營業項目之收入部分經稽徵機關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其出租自行車收取之收入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外,餘自行車出租業囿於營業據點十分簡陋,要其開立統一發票並設帳登載有一定程度的困難,為達便民利課之目的,自行車出租業者,除有經營其他營業項目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其出租自行車收入應開立統一發票外,其餘自行車出租業者得按查定課徵方式繳納營業稅,且其每月查定銷售額得不受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限制;即自行車出租業者每月平均營業額達20萬元者,仍可按查定課徵方式課徵營業稅,得免使用統一發票。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審查四科謝碧霞,電話:04-23051111轉7508)
- Apr 27 Mon 2009 09:40
公司贈送股東紀念品及支付員工的生日禮品、慰勞品等費用之進項稅額不能扣抵銷項稅額
- Apr 16 Thu 2009 16:29
營業人購買之收銀機統一發票剩餘空白未使用部分,將改為得由營業人自行銷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