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營業稅 (119)
- Apr 16 Thu 2009 16:28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依法收取之管理費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財政部表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依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27條第1項規定,向園區內設立之園區事業、金融機構及其他機構收取之管理費,具規費性質,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 Apr 16 Thu 2009 16:23
團體組織提供政府機構研究勞務如未符合稅法規定仍應報繳營業稅
《賦稅》2009/4/15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邇來發現有團體、組織非屬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並監管之研究機構,經公開招標程序標得非政府直接委託研究案,其取得之研究勞務收入,未依規定報繳營業稅,經稽徵機關查獲,致遭受處罰情事。
- Apr 16 Thu 2009 16:21
兼營營業人於年度最後一期按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調整計算稅額,如因計算錯誤,造成虛報進項稅額,應於稽徵機關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以免受罰
《賦稅》2009/4/15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兼營營業人於年度最後一期按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調整計算稅額,如因計算錯誤,造成虛報進項稅額,應及早於稽徵機關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以免受罰。
- Apr 13 Mon 2009 17:03
被查獲後始提出的進項憑證,不得扣抵漏稅額
《賦稅》2009/4/10
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營業稅法第51條第3款規定之漏稅額所應扣減者,係營業人從違章行為發生日起至查獲日(調查基準日)止,經稽徵機關核定之各期累積留抵稅額。所以營業人被查獲有漏報銷售額後才提出的進貨憑證,不得扣抵其漏報之銷項稅額。
- Apr 13 Mon 2009 16:39
營業人歇業,請務必向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註銷營業登記
《賦稅》2009/4/10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日前有納稅人李小姐被核定補徵96年度綜合所得稅,經查係其漏報扶養父親所經營之雜貨店營利所得,惟李小姐主張雜貨店早在95年就關門大吉了!
- Apr 13 Mon 2009 16:07
經營民宿要不要辦理營業登記報繳營業稅
- Apr 10 Fri 2009 10:48
寺廟之香客活動中心提供住宿服務,如訂有一定收費標準,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喔
《賦稅》2009/4/7
爾來經濟景氣不佳!不少背包客在出遊時為節省荷包支出常會選擇在旅遊景點附近之寺廟活動中心或教堂住宿,部分宗教團體在提供民眾上述住宿服務時,所酌收之住宿或清潔費用是否應課徵營業稅?
- Apr 10 Fri 2009 09:29
放寬營業人收購廢棄物(舊貨物)設簿登記得免填載出售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及住址之標準為每人每日出售金額未達新臺幣1,500元
- Apr 10 Fri 2009 09:20
個人提供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屋出售課稅疑義
- Apr 10 Fri 2009 09:15
財政部訂定發布「公共工程施工期間營業稅特種稅額調整查定作業要點」
《賦稅》2009/4/9
為使各稽徵機關對於查定課徵營業人受公共工程施工影響其營業狀況,調整施工期間查定銷售額及稅額之處理一致,財政部依據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第3條規定,訂定「公共工程施工期間營業稅特種稅額調整查定作業要點」。
- Apr 02 Thu 2009 09:39
公司是依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按進銷差額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日前因經營不善申請核准解散登記,該如何辦理營業稅報繳事宜
《賦稅》2009/3/30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申報之營業人有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營業者,應於事實發生日起15日內填具當期營業稅申報書,連同統一發票明細表、相關退抵文件及應納稅額繳款書收據,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當期營業稅申報事宜。
- Apr 02 Thu 2009 09:36
營業人虛報進項稅額,如未經檢舉及未經調查前,已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可免罰
《賦稅》2009/3/31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日前某家企業社取得鄰近大賣場開立之統一發票,申報營業稅時,作為進項憑證扣抵其銷項稅額;該企業社聲稱進貨來源係趁賣場商品特價或促銷活動時,大量採購日用品、化妝品等物品,再轉售給其他營業人或消費者。但是經國稅局查對該企業社相關付款證明、銷貨發票、設櫃合約書及進貨發票等資料,發現該企業社雖然有進貨之事實,但實際上進貨的對象卻非大賣場,顯然該企業社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所開立之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高雄市國稅局除就該企業社取得不得扣抵進項憑證扣抵銷項稅額部分追補稅款外,並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5款規定,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之罰鍰。
- Apr 02 Thu 2009 09:33
無力繳納營業稅仍請記得申報當(月)期之營業稅以免受罰
《賦稅》2009/3/31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邇來因為經濟不景氣,發現有營業人因為無力繳納營業稅,並未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辦理申報。因未申報案件,該局會產出「營業人進銷項憑證交查異常查核清單」,並依同法第51條第2款規定補稅及按所漏稅額處以1至10倍罰鍰。
- Apr 02 Thu 2009 09:28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受訂金時請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以免受罰
- Apr 02 Thu 2009 09:19
預估發票辦理繳納保證金放行案件,得先按原申報價格核算營業稅並核發稅費繳納證兼匯款申請書,供納稅義務人申報扣抵
《關稅》2009/4/1
高雄關稅局表示:預估發票辦理繳納保證金放行案件,且納稅辦法為「65」(預估稅捐)者,比照「海關代徵營業稅稽徵作業手冊」參、十一但書有關代徵進口乘人小汽車銷售業者之徵收程序,先按原申報價格核算營業稅額徵收並核發「海關進口貨物稅費繳納證兼匯款申請書」(海關稅單),事後海關正式核定稅捐,如應補繳營業稅案件,再依補稅案件處理;如為應退營業稅案件,無須再辦理退稅,以簡化通關徵稅。
- Apr 02 Thu 2009 09:15
營業人因強制執行案件經法院以拍賣方式將貨物抵償債務應依規定繳納營業稅
《賦稅》2009/4/1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2款規定,營業人解散或廢止營業時所餘存之貨物,或將貨物抵償債務、分配與股東或出資人者,視為銷售貨物,需報繳營業稅。
- Mar 30 Mon 2009 10:31
營業人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憑證與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之進項憑證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賦稅》2009/3/25
(桃園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1款第2項前段規定,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憑證與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之進項憑證不得扣抵銷項稅額。如有違反前揭規定,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而被稽徵機關查獲者,除追繳稅款外,並按所漏稅額處1至10倍罰鍰。
- Mar 30 Mon 2009 09:35
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營業人九十八年一至三月取得載有營業稅額之憑證,請儘速於九十八年四月五日前申報,該進項稅額10%可在查定稅額內扣減。前項稅額10%超過查定稅額者,次期得繼續扣減
《賦稅》2009/3/26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98年1至3月份查定課徵之營業稅將於98年5月1日開徵,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5條規定,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營業人,購買營業上使用之貨物或勞務,取得載有營業稅額之憑證,並依規定申報者,主管稽徵機關應按其進項稅額百分之十,在查定稅額內扣減。但查定稅額未達起徵點者,不適用之。前項稅額百分之十超過查定稅額者,次期得繼續扣減。另同法施行細則第44條規定,其進項憑證應分別於1月、4月、7月、10月之5日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並以當期各月份依法得扣抵之進項憑證為限。
- Mar 30 Mon 2009 09:31
營業人切勿以無交易事實之發票申報扣抵營業稅及列報成本費用,以免被補稅處罰及遭受刑責處分
《賦稅》2009/3/26
(臺中訊)中區國稅局表示,該局日前查獲部分成衣業者銷貨予一般消費者時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但為消化帳上進貨服飾數量,卻開立三聯式發票供無交易事實之營業人申報成本並扣抵營業稅額,幫助他人逃漏稅捐,涉案成衣業者除未依規定開立發票應依規定處以罰鍰外,又因無交易事實開立三聯式發票給其他業者扣抵,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應依稅捐稽徵法第43條規定追究刑責;而取得三聯式發票廠商則因無進貨事實,涉及逃漏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除補稅外,並處以相當倍數之罰鍰,及依稅捐稽徵法第41條規定追究刑責。
- Mar 30 Mon 2009 09:26
營業人出租財產取得租金收入應依法課徵營業稅